昨天没写日记。
所以今天就把两天的份都给写了。
昨天,问过邢人乐之后被说连小学生都不如,所以去书店翻了翻小学生的作文。
结果发现跟自己以前写的东西没差多少,但在店员的注视下……买了一本。
被那种——全世界只剩下顾客的眼神盯看着的时候——有一种非买不可的感觉,他们是有做过专门的训练吗?
幸好没有经常遇到这种人,(因为很少出门买东西,网购万岁),否则现在我应该在街上当乞丐了。
不过乞丐也是一种很厉害的职业,同样让人看着就想掏钱……这个世界真可怕啊。
后来实在不知如何是好,就只好把作文本带回了家、垫在枕头下面。
是因为枕头太低,并不是枕着书睡觉知识就会流进脑子里,这种无聊的理由。
说起来,为什么不能直接在梦里写作呢,一觉醒来任务全部完成的话,第二天就不用在办公室里偷偷写稿了。
不过想想也很危险,要是脑子里想的文字直接浮现的话,我可能上课的时候就把小说的内容给剧透了。不对,他们也不知道我私下里在写小说。
总之会被学生举报,然后丢掉饭碗——
所以说还是动手写比较安全。
除了买书之外,昨天没有特别的事。
今天也没有。
没有发生第二天突然会写日记这种奇迹。
醒来时看到日记本上没有昨天的记录,感到非常沉重。
以至于在上课的时候,大概面色很痛苦,被学生问是不是失恋了。
坐在前排的男生甚至还提出,替我在征婚网站上注册个账号。现在的小孩子真是早熟啊。
当然,相比为恋爱烦恼,我还是更喜欢为了交稿而发愁。
谈恋爱比写推理情节要难多了,大概是吃带有葱花的拉面那么高的难度。
每次点外卖都要备注不要下葱花,实在是麻烦。
后来学到了新的方法,只要送来的拉面没有打散,葱花就会保持刚被扔在面上的聚合状态,这时只要用勺子一次性舀走就可以了。
真是高效率的技巧,但是这也很看运气。
每当不小心吃到葱花之后,连写作的力气都消失得无影无踪,也就顺理成章地偷懒了。
把工作丢到一边,将晚饭后的悠闲时光当做时来运转,实在是心安理得啊。
不过,为什么我非得天天写日记呢?仅仅因为叫“日记”,就要日日写吗?
日光灯不是每天都开,日用品也不是每天都用。
所以“日”字应该解释为日常才对,而不是每日。
更何况邢人乐又不会像小学老师一样,每天都收作业去检查。
(作为一个实习老师,说这些话确实有点惭愧。实际上是有很认真检查学生作业的,只不过频率不高而已)
像这样,一天补两天份的日记也没什么不好的。毕竟比起急急忙忙地抄别人的作业,把自己的答案提炼浓缩之后再写下去,也是很有诚意的嘛。
只要我记忆力够好,没准凑一星期再写也是可以的。
窗外忽然响起鸽子的叫声,大概是邻居又把鸽舍里的鸽子放出来夜飞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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