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小乔且中路
第1章
江湖人人闻之色变的大魔头沈羡之突发意外,穿越到了现代,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后,暴躁的性子终于有所收敛。
又经过高中三年冲刺,踏进了国宝级大学。
完成学业后,如父母所愿,考中了公务员,却被安排到基层,成为新农村图书室管理员。
干了两年,刚要被调进城,她又穿越了。
深山老林,一座小破道观?
然而沈羡之才接受自己又穿越了的事实,没想到另外一个让她难以接受的消息又从天而降。
她是大夏沈相爷家的二小姐,不是什么庶出,家里还有同母同父的姐姐妹妹。
但是因为小时候出生时,出点小意外,就被封建迷信的父母送到了这离京城十万八千里的小道里,度过了十八年。
养她长大的道姑前年已经死了。
陪伴原主的除了这道观里种满庄稼的一亩三分地之外,就只有门口那个锈迹斑斑的大铃铛。
就刚才,铃铛响了。
山下村里有人给她送了信来。
沈羡之以为家里要接她进京吃香喝辣享福。
没想到她丞相老爹坠马身亡,母亲也因伤心难过,引发旧疾一命呜呼,如今家里大姐体弱多病,不能掌事。
三妹四妹尚且年幼,如今就指望她回去主持丧事。
这里离京城单程要半个月。
这就意味着她回到京城的时候,距离父母去世已经一个月左右了。
她当然不想去,这原主学了武功,是有底子的,自己把上上世的武功重新捡起来,闯荡江湖,重新建立一个日月神教指日可待啊!
现代她也想搞事业,奈何法治社会限制了她的梦想。
所以,为什么要劳苦奔波,去给没养过这个女儿十天半月的人奔波丧事呢?
但是当她看到后面一页,原主母亲娘家无人,留给她大批产业,现在她去世了,沈家族人虎视眈眈。
搞事业不得要钱么?所以沈羡之立马收拾包袱,进京了。
半月后,大夏京城。
昨天才下过一场大雨,所以今日的天空尤其干净明亮,连带着城外的扶苏山下的桃花也明媚了几分。
京里的贵公子和小姐们,都成团去扶苏山观赏桃花。
赶了将近十几天路的沈羡之,此刻正在扶苏山下的茶铺子里喝茶歇脚。
按理她既要马不停蹄地赶路,又要把上上世的武功秘籍都重新温习一遍,这身体是遭不住,整个人的状态该是疲倦劳累才对。
可她偏偏精神抖擞,英姿飒爽。
墨发高高束起,穿了一身白衣,骑着白马,那叫一个风流潇洒,硬是将这沿途的油面纨绔们比了下去。
大夏对于女子的束缚并没有那样严,街上多的是抛头露面的姑娘家,甚至还有行商的。
比如沈羡之的母亲。
但像是沈羡之这样招摇的,绝对找不到第二个。
偏她又生得十分美貌,如今这装扮着实迷花了不少姑娘家的眼睛。
连带着这茶棚的生意都好了许多,男男女女都偷偷在打量着她。
忽然,只听得一阵惊马,随后传来一个姑娘的惊叫声。
众人还没没反应过来,就只觉得眼前闪过一道白影,随后便见着沈羡之一手搂着那姑娘的小细腰,躲过了马匹的冲撞,然后稳稳当当地落在旁边的桃花树下。
暖风拂面,桃花飞落。
被她搂着的姑娘,不知道让多少姑娘家羡慕。
另外一端的茶楼中,几位俊俏公子站在窗前,瞧他们那阵势,刚才也打算去救人的。
只听其中一位看着桃花树下的沈羡之,忍不住赞道:“头一次知晓,原来男人的衣袍,穿在女子的身上,竟然这样好看。”
旁边一人无情地拆穿他,“也要看脸的吧?”随后朝一旁的王玉臣打趣道:“哎,玉臣你觉得你这个京城第一美男,跟那位姑娘相比,谁更好看?”
王玉臣还没说话,先前那个夸赞沈羡之的少年公子就笑道:“这还用问,肯定是那位姑娘了。不过她的武功着实不错,居然抢在了玉臣之前。”
原本,王玉臣刚才正要从窗户里飞出去营救那惊马的少女。
没想到他起身,那下面茶棚里的白衣姑娘就先一步将人救下了。
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,那姑娘的确生得好看,她穿男人的袍子,没有让人觉得有半分别扭,反而将男人穿不出来的潇洒和优雅都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而就他们这几句话的功夫,沈羡之已经放下那姑娘,在茶棚里结了账,翻身骑上自己的白马,往京城方向去了。
忽然,她转过头来,正看朝王玉臣几人所站在的窗口处。
不过也就看了一眼,便转过头去,不以为然地念叨着,“就那样还第一美男?”油头粉面的。
还穿了一身绿,跟个葱油饼似的。
还敢退了她的婚。
是的,信里还说了,沈羡之有个娃娃亲,是安定侯府的小侯爷王玉臣,她原本还发愁怎么解除婚事的,没想到来的路上,就听人说,自己被退婚了。
理由很简单,没见过沈羡之,他家儿子的终身大事耽误不得。
人家才不是因为沈府没了价值退的婚。
所以刚才她听到有人提起王玉臣的名字,因此扭头去看了一眼。
听说这厮转头就跟新任的吴相爷家姑娘定了婚事。
这是多热衷于做相爷的女婿啊!
她吹响了一声口哨,马儿像是能听懂一样,顿时飞奔起来,转眼绝尘而去。
留下一通少年少女被她迷得晕头转向的。
但是沈羡之不知道,她被退婚这事儿,根本不算事儿。
她前脚才被安定侯府退了婚,她三妹的未婚夫家里就有学有样,马上就解除了跟三妹沈梨之的婚约。
不同于她和王玉臣,从未见过面,没有半份感情。
沈梨之和她的未婚夫婿算得上是青梅竹马,如今忽然被退了婚,撇开脸面上不说,就单是这份感情,她也舍弃不得。
所以每日借酒消愁,醉生梦死,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。
大姐又一直卧病在床,压根就没有办法陪她,更没有办法看住天真活泼的四妹。
直至刚才,厨房里端来了四妹最喜欢的点心,她才吃了一口就狂吐不止。
被萧娘子察觉不对劲,发现她居然有孕了。
这简直就是五雷轰顶啊。
父母尸骨未寒,未出阁的女儿却在丧期有孕,还不知道是谁的孩子。
萧娘子瞬间崩溃,她是沈夫人的配家丫鬟,沈夫人去世后,她既要管着家里,还要替沈夫人守住产业。
沈家的族人逼得又厉害,她已经是精疲力尽了。
如今得了这个噩耗,直接没撑住,晕死了过去。
家里顿时一片手忙脚乱,这时听得有人来禀报:“外面,外面,二小姐来了!”她说她是二小姐,手里还有信物。
而且长得和大小姐一样美若天仙。
原本昏迷中的萧娘子迷迷糊糊地听到,猛地睁开眼,连忙让丫鬟扶自己起身,“快,快请二小姐进来。”
当年那算命的说,沈家往后若是遇到劫难,那个能让沈家重生的就是二小姐。
但是二小姐命格奇怪,所以不敢养在身边。
现在她来了,萧娘子觉得自己总算是熬出了头,只是想起四小姐肚子里的娃娃,不免是觉得愧对主子。
让人扶着,一路跌跌撞撞迎出去,才到抱厦,就见到前面走来一位精神气质绝佳的女子。
明明她穿着简便,可在萧娘子看着,简直就一如当年女扮男装在外行商的夫人,当即‘噗通’一声跪倒在地上,哭道:“二小姐,您总算回来了!”
家里的仆人见到萧娘子的举动,都有些被吓到了,往日里她就是个雷厉风行的女管事,从未有人见过她露出半分软弱。
就连相爷和夫人去世后,她也强硬地撑起这个家。
所以此刻见到她的样子,不觉都有些奇怪。
沈羡之也有些奇怪,听到身旁的丫鬟介绍着萧娘子的身份,心想原来信便是她给自己写的,沈夫人身边的一把手,大权在握,必须不能得罪的。
于是连忙上前弯腰将她扶起,“这些日子,您辛苦了。”
萧娘子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来,一面打量着沈羡之,“像,太像了,二小姐您跟夫人年轻时候简直一模一样,咱们有救了。”
“怎么?沈家又遇到什么困难了么?”这话沈羡之听着怎么就这样不对劲?
萧娘子直接将她拉入抱厦之中,然后将家中的近况一一告知。
沈羡之听完,只能叹一声人走茶凉真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啊!
而且这沈家,真够倒霉的。
可惜还没等她发言,忽然外面传来丫鬟们的急促声,“萧娘子,二小姐,了不得,圣旨来了。”
圣旨来了。
给沈二小姐赐婚,将她许给瑾王,不日安顿好父母之后,就大婚随着瑾王回西南。
瑾王,当今圣上的亲侄儿,听着该是不错的。
可是当今圣上的宝座,正是从这瑾王瑜王的父亲手里抢来的。
为此,他将体弱多病的瑾王留在京城修养身体,实则就是作为人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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