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日,宋家午间吃饭的时候,餐桌旁站了一个面生的女人,约莫二十五六岁,她一副乡下妇人的打扮,面孔健康红润,身材结实,见到宋知文来了,笑容满面地喊了一声:“老爷好!”
宋知文怪异地瞧了她一眼,侧头问身后推他的慧兰,“这是你房里新招来的丫头?”
慧兰将宋知文推到餐桌前,那女仆连忙上前来给两人盛饭,慧兰自己落了坐,轻描淡写地开口道:“不是,她叫春英,是我找来伺候你的。”
话音刚落,春英又朝轮椅上的男人讨好般地笑了笑。照顾一个喜怒无常的老爷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事,但胜在薪水足,也算得上是一个好差事。她是安婶的表亲,又有多年照顾病人的经验,这份差事才轮到了她。
闻言,宋知文脸色不太好,声音透出几分阴郁,“我不需要。”他并不想旁人来插手这种私密的事情,仿佛只要外人不知道他的身体,那么他依然是可生育的男人,残疾的双腿倒不是他所担忧的,一个身残志坚的文人总会获得更多的关注和大众莫名的宽容,况且他还是一个富有的文人,无须为此烦恼。
“我需要。”慧兰的语气也不大好,她难得一见地带上了强硬的语气,“宋知文,我夏慧兰嫁给你不是来做女仆的!”
这两人都清楚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这个东西的,这场婚姻完全是宋老爷子为他儿子撮合来的,碰巧慧兰当时对宋知文的书生气有几分好感,现在,这几分书生气已经发酵得又酸又臭,让人近乎厌恶了。
这顿饭吃得不太愉快,两人再没有一句话,餐桌上只有偶尔几声碗筷相碰的声音,宋知文全程阴沉着脸,但无论如何,他还是默认春英的事情了。
自从有个春英这个女仆,慧兰心情就舒畅多了,她将宋知文的起居慢慢交给春英,这个女仆做事很麻利,很快就熟悉了照顾宋知文的大小事务,并且很会看人眼色,宋知文也渐渐接受了她的存在,慧兰觉得很高兴,因为她现在不用每天晚上去帮宋知文洗漱了,只是每天上午过去陪他看会书或是交流一下文章的结构。
并且,慧兰发现,宋知文最近开始教春英认字,看得出来,他很乐意这项事务,相信过不了多久,慧兰连陪他看书也可以让春英代劳了,她可以整天干自己的事情,不用为宋知文操心。
解决了女仆的事情,慧兰仿佛卸下了一个沉重的担子,她松了一口气,感觉整个人都变得轻盈起来,仿佛拥有了使不完的精力,于是她向宋知文商量,由她去负责乡下田地的租赁,宋知文最近正忙着写新书,无暇顾及春耕的事情,两人一拍即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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